西校区、日照校区各部、处、室、系: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确保学校资金的正常运转和完整,按照财务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各类欠款进行清缴,具体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要求
11月10日至20日,财务处按部门统发欠款人员名单,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个人。
11月11日至12月20日为还款时间,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时间要求归还欠款。
二、对逾期未能还款的处理意见
1、对个人未能按期归还欠款的,学校将从本人今年下半年校内工资中如数扣除。
2、部门欠款未按时归还的,学校将从2007年1月1日起限制其部门包干经费及业务经费的使用。
3、课题经费借款未能按时归还的,课题主要负责人要写明具体原因,经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处备案,否则其借款将按拖欠公款进行处理。
山东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