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院、校:
为做好我校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彻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体育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
二、成立招生工作专门机构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毅 韩 冬
副组长:张云龙 谷忠德 毛德伟
成 员:魏 平 宋 辉
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本年度体育单招录取原则;
2.负责审定本年度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负责审定本年度体育单招招生录取名单。
(二)招生录取工作组
组 长:魏 平
副组长:宋 辉
成 员:栾天峰 盛 寅
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联合下发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拟定本年度体育单招录取原则,提交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
2.拟定本年度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交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
3.拟定本年度体育单招招生录取名单,并提交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
(三)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
组 长:何培东 王永青
成 员:胡 斌 李连中
工作职责:负责体育单招招生录取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录取安排事项
5月10-12日
工作组将体育专项成绩上传至运动员文化教育网
5月14-17日
体育成绩、文化课成绩在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示
5月18日
工作组下载我校考生志愿,制定录取方案及拟定文化录取控制线报领导小组审定
5月19-23日
工作组拟定录取名单
5月24-25日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
5月26日
工作组上传录取名单
附件:山东体育学院2017年体育单招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
山东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附件1
山东体育学院2017年体育单招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
2017年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和专项测试成绩已由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示完毕,为了做好本次录取工作,特制定我校2017年体育单招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及录取原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我校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分布情况,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运动训练专业200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80分。
二、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联合下发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单招生考试情况,制定我校体育单招录取原则如下:
1、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依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择优录取。
2、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3、文体综合分低于49分,专项成绩低于40分者不予录取。
4、国家足球学院、国家篮球学院、武术学院和山东省一线单独测试运动员项目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线和文体综合分最低线全部录取。
5、剩余项目分专项、分男女按照录取比例(剩余计划数/剩余考生数)录取(录取率67%),避免出现计划分配失衡。
6、按前1、2、3、4、5要求录取后的剩余名额,根据学校教学、竞赛和社会需求,由各二级学院提出分配名额申请并报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定各专项计划数及最低文体综合分。
7、不受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