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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6 00:00:00  点击次数:


 

 

鲁体院院办通字〔2015〕14号

 

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处、室、院、系、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和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中秋节(星期天,法定节假日),共两天,不补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补周五的课(补元旦放假将占用的周五的课)。

日照校区、体育运动学校的放假时间原则上按此执行,可适当调整,报院长批准,院长办公室备案。

二、安全工作

各部门放假前要按照惯例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三、值班工作

放假期间,院长办公室、日照校区办公室、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后勤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各部门值班表请于9月28日前报院长办公室。

放假期间,学校班车按正常休息日时间运行。

特此通知。

 

 

                                                   山东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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