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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山东演艺集团达成战略合作

发布日期:2023-03-25 17:39:20  点击次数:


  223日,山东体育学院与山东演艺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隆重举行。山东体育学院党委书记王毅,党委委员、副院长孙乐为;山东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剑,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解东等出席签约仪式。

  山东体育学院作为国内高水平体育院校,以体育学学科建设为主,秉承“坚卓竞远、严勤创实”的校训校风,深入践行“对接需求、协同创新、集聚特色”发展理念,积极发挥院校教育优势,在人才培养、科研研究、艺术创作、社会服务等多方面为体育文化事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王毅表示,此次与山东演艺集团的成功“牵手”,是校企合作互惠共赢的又一成果。他说,山东演艺集团在山东演艺界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体育新经济发展和“体育+演艺”“体育+文旅合作空间广阔,希望通过双方的合作,整合资源和平台,促成具体项目落地,打造本土特色文化。

  山东演艺集团作为全省唯一的演艺类省管国有大型文化企业,实施“一体两翼、多元发展”的战略,积极拓展剧场院线、项目创意、文化旅游、艺术教育、演艺科技等多元业务。通过校企合作,促进文旅演艺产业与体育学科融合发展,凝聚高校教育和企业实践的双重力量。于剑表示,与山东体育学院的合作前景广阔,尤其是在元宇宙、数字化及“体育+”新产业的打造上,转化潜力巨大。他说,通过校企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学校教育和集团事业在项目打造服务上合作出新成果,为山东文化与体育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仪式上,孙乐为和解东签署《山东体育学院与山东演艺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涵盖了在艺术创作、科研课题、人才培育、平台建设等多方面、全方位、多维度的合作,为实现校企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项目落地,共同培养专业人才,促进学术成果转化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学校将在战略协议的框架下,与山东演艺集团开展深入合作,聚集平台、资源、人才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实现优势共享、创新发展,打造合作新模式、新经验、新标准,共谋产教融合、多赢发展的新篇章。

  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何培东,合作发展处副处长孟先峰,体育艺术学院副院长华措,体育艺术学院舞蹈理论教研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刘美辰参加活动。(体育艺术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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