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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5 00:00:00  点击次数:0


 

鲁体院党字〔2014〕39号

 

中共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调整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部、处、室、系、校:

现将院领导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张松林(党委书记):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工作。主管组织部工作。

韩冬(院长、党委副书记):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协助张松林同志主持党委日常工作,主管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标办公室工作。

张云龙(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政治理论课部,主管纪委、监察处工作。

张艳霞(副院长):分管财务处、审计处、实业开发总公司、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部,联系体育社会科学系的工作。

谷忠德(副院长):分管教务处、竞赛训练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招标办公室。

原维佳(副院长):主持日照校区党政工作。

毛莉虹(副院长):分管办公室、人事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体育运动学校,联系体育艺术系的工作。

毛德伟(副院长):分管科研处、研究生部、期刊编辑部,联系基础理论系的工作。

已退出实职领导岗位的院领导,在未退休前,做好参谋、咨询、顾问等工作。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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