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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内摩托车和废旧自行车、电动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8 00:00:00  点击次数:0


校内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为创建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山东体育学院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4月27日开始,对校园内摩托车和废旧自行车、电动车等进行集中清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停放在学生生活区、公共区域,车胎已瘪、链条生锈、主要部件残缺、落满尘土的自行车、电动车暂视作长期无人使用的废旧自行车、电动车。

二、学生生活区由各楼长确认并将废旧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摆放;各部门、楼宇按照“门前三包”的原则,规范区域内非机动车管理,将废旧自行车、电动车集中摆放,摆放地点在所在部门确定。

三、自4月27日开始,由保卫处对校园内的无牌摩托车和经过确认的废旧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统一搬运至学校北大门西侧堆放。 

四、清理工作结束后,若无人认领,保卫处将组织学生会对车辆进行挑选翻新和发放,其余废旧车辆按废旧物资进行招标回收。

特此通知。

 

 

                        山东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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