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建设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1-03-03 17:53:36  点击次数:1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建设,尽快充实和完善学校主页,推进各单位网站建设,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校园网主页改版后,对首页及链接栏目进行整理和充实。



(一)学校概况:设校长致词、学校简介、现任领导、校园风光等二级主页链接,由党办/院办负责内容采集,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协助制作页面。



(二)管理机构:分别介绍全院党政部门及处级机构的职能、正副处长(部长、主任)及工作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办公电话),由院办汇总材料,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协助制作页面。



(三)教学机构与竞技体育:全院共10个系和省体校,由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制作导航页面。在导航页面之下由各系校按照学校主页的风格自主设计建设网站。



(四)科学研究:由科研处、山体学报、山东体育科技等相关部门协助提供内容。



(五)人才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栏目由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根据各学院、处室所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后制作导航页面。



(六)信息服务:包括网络服务、网上办公、教务系统、VOD点播等内容,由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负责网页设计。



(七)学生在线:包括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学生社团、学生会、学生风采等内容,由学生工作处牵头进行网页设计,部门协助进行内容收集与整合。



(八)人才引进:由人事处负责内容收集与网页设计。



(九)招生信息:由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制作导航页面,在导航页面下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部、成教部负责建立各自的网页,各系协助提供内容。



(十)VOD点播:由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负责网页设计。



(十一)图书馆:由图书馆负责内容收集与网页设计。



(十二)学院动态和通知公告(包括图片及其它多媒体)的采集和发布由宣传部负责,及时更新。



(十三)英文网页由外事办负责,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协助制作。



第三条 各单位二级网站信息发布



(一)各单位所建的网页应以对外宣传为出发点,重点介绍本单位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不要将保密的内容、不适宜或不必要在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上网,也不要将内部办公信息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二)网站信息发布应做到合法、健康、及时、准确、全面、安全。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网页制作,内容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传发布。



第四条 网站建设技术规范



(一)为提升山体网站整体形象,山体网站和各单位所建的网站应为有机整体,各单位所建的网站应参照学校主页的风格设计各自的网页,在采用学校统一风格的前提下体现本单位特色。



(二)各单位所建的网站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加入山体网站图标及返回链接,图片由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提供。



(三)为方便用户快速浏览并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网站建设中应制作导航栏。



(四)为确保绝大部分人可以正常浏览网页,要求所制作的网页在800×600分辨率下能最佳浏览,同时支持Netscape及IE4.0以上的浏览器。



(五)为保证浏览速度,网页设计中不提倡包含过多的多媒体文件,不应直接包含大的图片、SWF文件及声音文件,尽可能用JS特效代替JAVA特效。大的文件或过期信息按用户需求提供打包下载。



(六)山体网站服务器支持ASP动态页面更新和ACESS及MSSQL数据库访问。



(七)山体网站以服务器IP限制及用户访问IP限制两种方式确保网站分级信息安全。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根据实际需要为各系校、处级单位分配网站空间。对于保密性较强或只对本部门公开的信息建议各单位自行建立服务器进行管理。



(八)交互式栏目的设立应向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申请,经批准方可设立。交互栏目所用的程序或代码应交由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进行安全测试后方可上传。交互栏目必须由专人进行实时在线管理,并作好参与者的身份登记。



第五条 网站更新、管理及维护要求



(一)各单位应对主要的信息进行随时更新,一般的内容至少每学期更新一次,过期信息应当及时删除或替换。



(二)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负责学校Web服务器及其后台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



(三)单位内自建服务器且需对外公开发布信息的,必须保持服务器24小时网络连接通畅。



(四)各单位在学校服务器上的网站管理权限由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负责分配,要求指定专人进行文件上传和备份,网页上传应进行病毒扫描。网站管理账号信息严格保密,禁止外泄。网页管理员名单及24小时联系电话应分别送保卫处和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备案。



(五)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不定期对各网站进行抽查,对于链接错误、网页代码错误等应及时提醒相关管理员进行修正;对于含病毒或破坏性代码的文件应进行隔离或删除。



(六)计算机信息工程中心信息开发部定期为校园网站进行异机备份。各网站管理员每次更新网站后应在个人计算机上建立备份。



第六条 各部门要积极关心支持学校的网站建设,尽快建好本部门网站,群策群力,共同把我院校园网建设成为宣传学校形象、交流知识信息、丰富职工生活和传播精神文明的新阵地。









山东体育学院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山东体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联系我们 电话: 0531-89655015  地址:济南世纪大道1060号山东体育学院办公室216室 邮编:250102